七部门印发校园足球八大体系建设行动计划
新华网北京9月25日电 近日,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八大体系建设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八项任务:精心布局、夯实校园足球推广体系;全面发力、健全校园足球教学体系;示范引领、打造校园足球样板体系;严格管理、做强校园足球竞赛体系;统筹协调、形成校园足球融合体系;激励创新、构建校园足球荣誉体系;攻坚克难、搭建校园足球科研体系;强化导向、完善校园足球舆论宣传引导体系。
该《行动计划》的工作目标是,到2022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普及推广、教学训练、竞赛联赛、师资条件、体教融合、宣传引导等体系更加完善,管理体系、制度体系、评价机制、条件保障更加健全。力争为每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培训至少一名具有中国足协D级或同等水平教师或教练员;力争每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均建有1块以上足球场地,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均建有1块以上标准足球场地;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中小学生经常参加足球运动人数超过3000万。
《行动计划》指出,深化建设校内竞赛—校际联赛—选拔性竞赛—国际交流比赛为一体的竞赛体系。确保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班班有球队,定期组织比赛,通过年级联赛组建各个年龄组的男女代表队。进一步完善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联赛、选拔性竞赛和夏(冬)令营活动。在全国最佳阵容的基础上,形成各组别校园足球精英集训队选拔和建队机制,不断完善校园足球与青训体系同年龄组竞赛选拔机制。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足协在技术保障、教练员配备等方面,支持校园足球精英队参加世界中学生运动会、国际大学生体育联合会足球世界杯等国际性校园足球赛事。具有高校高水平足球运动队招生资格的院校需组建男女足球队参加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全国性比赛,实行升降级制,并逐步试行比赛成绩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相挂钩。推动各地建设城市内青少年统一的联赛体系。
《行动计划》强调,各地要结合实际制订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学生贯通培养的具体办法,进一步完善各学段优秀校园足球运动员升学政策,不断畅通校园足球人才成长通道。每年选拔品学兼优、有潜质的校园足球学生运动员到国外接受培训和学习。完善高校高水平足球队选拔机制。保障一线体育教师、足球教练在职称晋升、评优评先、薪酬等方面的合理待遇。建立和完善校园足球教师和教练员超课时训练、带队比赛工作量认定政策,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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