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0084830 发表于 2021-2-21 23:36:46

己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并三年禁考,己毕业的取消学历证书,己工作的开除公职,严惩假冒!

笑我容女王 发表于 2021-2-21 23:39:22

中间操作人和冒名顶替者均要追究刑事责任!必须重刑伺候!这些冒名者毁的可是别人的一生!

wuowudi 发表于 2021-2-21 23:41:58

学位管理的问题不是一天了……

840084830 发表于 2021-2-21 23:44:34

应该和一建二建考试一样,对现在在职的进行一次筛查

realxle 发表于 2021-2-21 23:47:10

赔偿必不可少

wuowudi 发表于 2021-2-21 23:49:46

倒查责,必追责,责必严,严则防。

前排火前留名 发表于 2021-2-21 23:52:22

早就该了

Harm左饵钉 发表于 2021-2-21 23:54:58

追查呢?

The_Boss 发表于 2021-2-21 23:57:34

就该直接按犯罪处置!

小蜜蜂蛰 发表于 2021-2-22 00:00:10

支持!偷来的人生不是自己的,却毁了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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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教育法修订拟明确冒名顶替入学法律责任:已成公职人员的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