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lczyy 发表于 2021-2-21 23:13:01

女子不花钱频频穿新衣 靠电商平台漏洞“薅羊毛”被公诉


以旧换新虚假退货28次,女子不花钱就能穿新衣。近日,上海市普陀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陈某某在网店购买正品服装后,以各种理由以旧换新虚假退货,造成商家经济损失。
2020年5月23日,A品牌服装对内部货物进行盘点时发现,其在京东平台上收到的二十余笔退货都与售出的服装有出入,于是对相关订单进行核查,发现这些订单的收货地址均相同,收货人有的是王某,有的是陈某某。由于上述订单每次购买的服装数量都较少,A品牌服装并未在第一时间检查退回来的包裹,而是选择直接将货款退给买家。
A品牌服装将此情况反应给了公安机关。经查,王某为陈某某的假名,2019年初,陈某某在A品牌服装京东网店内购买女装,经常发现衣服不合适,进行七天无理由退货退款操作。有一次她将已经剪掉吊牌的衣服进行退货,发现商家还是给她退款了,陈某某因此觉得商家可能不会查看她退回去的包裹,一个“邪念”由此产生。
此后,她依旧在该商店购买衣服后退货退款,然而退回去的并不是原本的衣服,而是自己其他的衣服,包括同品牌非当次购买的衣服,其他品牌已经穿过的衣服等等。

直到2020年5月,商家发现陈某某退换货的次数不正常,电话联系了她,她才停止购买。
经查,2019年3月至2020年5月,陈某某共掉包退款28次,涉案金额7900余元。“我以为这样就可以不用花钱就购买新衣服了。”陈某某后悔的说道。
2020年11月30日,普陀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陈某某被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大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消费者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做到合理购物、合法购物。同时针对近年来频频出现的网购诈骗、刷单等乱象,相关管理部门、电商平台和商家自身也应加强监管,共同构筑起一道安全防护网,维护电商企业和消费者的权益。(刘理)

TearfulSword 发表于 2021-2-21 23:28:01

一个店人家肯定迟早发现,应该买一次换个地方

心绝c 发表于 2021-2-21 23:43:01

我以前开过服装店,一个女子买了七八件衣服,但是一周后来退货-她怕我不给退,就提前把每一件要退的衣服这里剪一个洞、那里弄开线.....总之根本就无法二次销售!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还是给她退了,但是郑重地告诉她以后不要来了....

2472627841mei 发表于 2021-2-21 23:58:01

退货回来拆之前录视频取证。我前几天就遇到一个。30几块的东西。拆之前录了视频。发现批号不是我家的货。电话联系先还说不可能。我说我有开箱视频,马上改口了。最后他出邮费我又给寄回去了。我心好要了我们月结的运费。应该多要点治治她。

等待新兰永恒 发表于 2021-2-22 00:13:01

不良风气应严惩,更应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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