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新疆少数民族民众劳动就业呈现明显自愿性自主性自由性
中新社乌鲁木齐10月20日消息,新疆发展研究中心当日发布《新疆少数民族劳动就业调查报告》(简称《调查报告》),称新疆少数民族民众劳动就业呈现明显的自愿性、自主性和自由性。近来,西方一些智库发表报告称,新疆存在“大规模强迫劳动”现象,一些政客也大肆鼓噪“新疆强迫劳动论”。那么,新疆是否存在他们所称的“强迫劳动”呢?带着这个问题,新疆发展研究中心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对新疆少数民族民众劳动就业状况进行了调查。天山网刊发了研究成果。
《调查报告》称,近年来,新疆南部四地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各项产业快速发展,但仍不能满足当地民众就业需求,越来越多城乡富余劳动力将目光投向了工资收入更高、工作条件更好、生活环境更佳的新疆北部城市和内地发达省市。
少数民族民众外出劳动就业的愿望在相关研究成果中也得到了体现。《调查报告》称,近年来,不少专家学者研究了少数民族民众在北京、天津、武汉、南京、东莞、西安等地劳动就业状况,普遍认为少数民族民众外出劳动就业完全是自愿、自主和自由的,他们自愿决定外出劳动,自主决定去哪里就业,自由选择何种工作。调查组在相关学术文献中,没有查到任何关于“强迫劳动”的词语或近似表述。
《调查报告》还称,在过去一个时期里,新疆少数民族民众自发性就业存在质量低、收入低、稳定性低“三低”问题,少数民族民众希望政府发挥积极作用,帮助他们实现劳动就业。在对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各100名少数民族农民开展的问卷调查中,他们绝大多数希望政府组织民众劳动就业。
少数民族民众希望政府组织劳动就业的愿望在相关研究成果中也得到了证实。相关研究成果一致认为,政府组织引导少数民族民众外出就业非常必要。有的认为,政府应该发挥主导作用,给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就业搭建更为安全和广阔的平台,健全面向少数民族民众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站等,形成培训、就业、服务、维权“四位一体”的外出劳动就业工作模式。还有研究者提出,由输出地政府牵头,组织较大规模的劳务输出,为少数民族农民工提供更多就业机会。这些建议清晰表明,少数民族民众希望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劳动就业机制,把他们组织起来开展就业技能等方面培训,保证外出就业“转得出、带得动、留得住”。
(原题为《调查发现新疆少数民族民众劳动就业呈现明显的自愿性、自主性和自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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