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管理办法: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选用境外教材,出版发行不得夹带商业广告搭售教辅材
今天(1 月 7 日)教育部发布消息称,国家教材委员会、教育部印发全国教材建设规划和四个教材管理办法。其中,《学校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选用境外教材。《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中,教材出版发行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不得搭售教辅材料或其他商品。
日前,国家教材委员会印发《全国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2019-2022 年)》,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学校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办法》。四个教材管理办法重点解决各级各类教材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一是明确管理主体责任,坚持 " 谁编写谁负责 "" 谁选用谁负责 "。二是学科学段环节全面覆盖,覆盖大中小学各学段,覆盖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包括学校选用境外教材,覆盖规划、编、审、用、督各环节。三是坚持 " 凡编必审 "" 凡选必审 "" 管建结合 ",教材建设纳入教育督导范畴,加强激励保障,激发建设活力,切实提升教材质量。
《学校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办法》规定哪些学校可以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办法》规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开设的普通高中境外课程项目,境内教材确实无法满足教学需要,可选用境外教材,鼓励选用我国出版社翻译出版、影印出版的国外优秀教材。《管理办法》坚持按需选用,凡选必审,为我所用,严格把关。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选用境外教材,普通高中除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开设的普通高中境外课程项目外不得选用境外教材。
在《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中,教材出版单位要严格规范编辑、审稿、校对制度,保证教材编校质量。教材出版和印制应执行国家标准,实施 " 绿色印刷 ",确保印制质量。教材定价应严格遵守 " 保本微利 " 原则。教材发行应确保 " 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教材出版发行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不得搭售教辅材料或其他商品。
栏目主编:徐瑞哲 本文作者:许沁 文字编辑:徐瑞哲 题图来源:图虫 图片编辑:朱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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