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珍儿公主 发表于 2021-2-13 21:40:25

教育部同意撤销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建制

教育部网站7月28日公布《教育部关于撤销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建制的批复》,同意撤销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建制。全文: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撤销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建制的请示》(辽教〔2019〕1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等有关规定,同意撤销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建制。

二、 请你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做好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剩余资产处置工作,收回印章。 

(原题为《教育部关于撤销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建制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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