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曝光9起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典型案例
新京报讯(记者刘洋)党内警告、调离学校、通报批评……今日(2月1日),辽宁省教育厅公开曝光9起被查处的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典型案例,涉及沈阳、鞍山等地多所学校的涉事教师和有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分。辽宁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通报称,《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实施以来,辽宁省各市深入贯彻落实,主动担当作为,严肃查处了一批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行为,并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涉事教师和有关责任人给予了相应处分。
此次公开曝光的典型案例分别是:2020年7月(以下均为2020年),沈阳市第31中学教师孙某违规补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6月,大连市普兰店区皮口中心小学教师董某违规补课,受到降低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处分,并被调离所在学校;7月,鞍山市台安县实验小学教师李某在家中违规补课,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7月,丹东市第六中学教师李某组织学生违规补课,受到降低岗位等级、留党察看二年处分;1月,锦州市北镇市第一初级中学教师吴某组织违规补课,受到开除处分,学校教务处主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校长被通报批评;4月,阜新市第七中学孙某组织本班学生违规补课,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调离所在学校;12月,辽阳市辽阳县首山镇第一初级中学教师杨某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补课,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9月,铁岭市开原市第五中学教师赵某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补课,受到记过处分,被撤销校内党政职务;11月,盘锦市第一完全中学黄某在家中组织违规补课,受到降低岗位等级、留党察看处分。
记者 刘洋 编辑 缪晨霞 校对 李世辉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