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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闻消息,6月23日,交通运输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粤港澳大湾区各领域合作情况。
签订联合搜救合作协议,增强粤港澳大湾区应急保障能力
大湾区内航行船舶众多,珠江口水域通行环境复杂,同时也是台风高发地区。交通运输部印发的《推进海事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提升粤港澳大湾区水上应急搜集能力。去年粤港澳三地开展海上搜救合作326次。今后我国将完善粤港澳大湾区三地水上搜救合作机制,并推动提升粤港澳大湾区水上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水平。
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三地水上搜救合作机制是提升大湾区海事搜救能力的重要手段,交通运输部通过签订联合搜救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与港澳水上应急队伍的协同合作,增强大湾区应急保障能力,提升跨区域应急处置合作水平。此前,内地与港澳三地海事管理机构紧密配合,具备良好的合作基础。2019年,粤港澳三地开展海上搜救合作326次。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加强内地和港澳海事管理机构搜救合作,完善粤港澳大湾区水上应急搜救合作机制,提升粤港澳大湾区水上应急搜救能力。
支持粤港澳合作发展平台建设
坚持辐射带动区域协同发展是海事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工作之一。交通运输部将主要采取两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支持粤港澳合作发展平台建设。支持深圳前海建设国际高端航运服务中心,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支持广州南沙发展航运金融、船舶租赁等特色金融,探索建立国际航运保险等创新型保险要素交易平台。支持江门、中山、东莞、佛山、惠州、汕尾、肇庆等发挥各自优势,协同助推大湾区建设。
二是推动珠江—西江经济带航运高质量发展。推动珠江—西江经济带航运高质量发展,深化粤桂海事协同合作,推进“平安西江”建设,服务大湾区发展。支持提升西江出海航道通过能力和通达范围,提高航道等级,构建干支通达顺畅的高等级航道网络,提高西江干线船舶标准化水平。
提升粤港澳大湾区航海保障科技水平,加强综合污染应急合作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杨新宅介绍,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水上交通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是海事部门重点工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举措。
一是大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衔接。二是推动提升粤港澳大湾区水上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水平。三是提升粤港澳大湾区航海保障科技水平。四是全面创新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海事信用管理机制。
此外,《推进海事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意见》还对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航运实现绿色发展提出要求。交通运输部将不断加强与港澳合作,有效防治船舶污染大湾区水域和大气环境,实现大湾区航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一方面是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合作。另一方面是加强综合污染应急合作。
(原题为:《交通运输部:增强粤港澳大湾区应急保障能力 提升航海保障科技水平 加强污染防治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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