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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高一新生:新教材启用,修够144学分方可毕业
10月28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了《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下称《方案》),宣布广东普通高中从2020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年级起全面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和各学科课程标准,使用新教材。
普通高中设三类课程,鼓励学校开设第二外语
2018年1月,教育部发布《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14门课程标准(2017年版),强调为不同发展方向的学生提供有选择的课程,并把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有机结合起来。随后,广东启动新高考改革,明确2018级、2019级高一新生应用现行课程方案、使用现行教材参加新高考;2020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高一年级起实施新课程方案,使用新教材。
《方案》显示,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
其中,必修、选择性必修为国家课程,选修为校本课程。必修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全面发展需要设置,是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课程内容,所有学生必须全部修习。选择性必修课程是由国家根据学生个性发展和升学考试需要设置。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含全国语文、数学、外语统一考试和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的学生,必须在本类课程规定范围内选择相关科目修习;其他学生结合兴趣爱好,也可以选择部分科目内容修习,以满足毕业学分的要求。
选修课程则由学校根据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学科课程标准的建议以及学校办学特色等开发设置,学生自主选择修习。
根据国家课程方案要求,普通高中开设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等国家课程,以及校本课程。外语包括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学校自主选择第一外语语种。鼓励学校创造条件开设第二外语。
《方案》强调,各校均要开齐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特别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开足规定的课时,如果确有需要,可适当调整课堂教学时长,但应保证科目教学时间总量不变。必修课程统一安排,选择性必修课程由学生根据高校专业科目指引、兴趣爱好和毕业学分要求自主选择。广东地方综合课程纳入选修课程,由学生自主选择、学校结合实际统筹安排。
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实施新课程的年级不再制定考试大纲
《方案》提出,高中学生完成相应课程规定课时的学习并考核合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学生三年中获得88个必修学分,在选择性必修课程中获得不少于42学分(其中参加高考的学生,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以及选择作为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的科目应修满上限学分;对于不选考的科目,鼓励学生结合兴趣爱好选修部分模块),在选修课程(含各科目选修模块和专题教育)中获得不少于14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个性发展和升学考试需要,结合兴趣爱好,选修更多课程,获得更多学分。
综合实践活动共8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党团活动、军训、社会考察等,研究性学习6学分(完成2个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以开展跨学科研究为主)。劳动共6学分,其中志愿服务2学分,在课外时间进行,三年不少于40小时;其余4学分内容与通用技术的选择性必修内容以及校本课程内容统筹。校本课程不少于14学分。其中在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基础上设计的学科拓展、提高类课程之外的课程不少于8学分。
对于新课程的考核方面,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建立健全学分认定与管理制度。学生修习的学分由学校认定。要深化考试命题改革,实施新课程的年级不再制定考试大纲,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人员培养培训,开展命题质量评估,确保考试命题方向、内容和难度与课程标准要求一致。此外,要完善对学校和教师的考核激励办法,严禁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或单纯以学生分数和升学率评价及奖惩学校和教师。
体育与健康在高中三年全程安排必修学分
那么,新《方案》中的课程是如何安排的呢?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在高一学年完成必修学分(其中,外语在四分之三学年内完成必修学分),思想政治、物理学科到高二上学期完成必修学分。各学科在完成必修学分后开始开设选择性必修和选修课程,这两类课程,在满足毕业要求学分的前提下,学校可以结合本校情况灵活安排。
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必修课程,可分别、也可并行或交叉开设,建议安排在高一或高二开设,也可跨年级开设,高三仅开设选修课程。在保证学分的前提下,具体由各地市或学校确定。艺术可与音乐、美术相互代替,具体开设科目由学校自主确定。
必修学分课程(包括必修课程和部分选择性必修课程),建议安排在高一或高二开设,也可跨年级开设,高三仅开设选修课程。在保证学分的前提下,具体由各地市或学校确定。体育与健康在高中三年全程安排必修学分。生涯规划、研学实践纳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与劳动课程统筹实施。
《方案》明确,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每周35课时,每课时按45分钟计。18课时为1学分。技术(包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在满足相应学分的前提下,由各地市或学校自主安排授课时段及对应学时。艺术(或音乐、美术),在满足相应学分的前提下,由各地市或学校自主安排授课时段及对应学时。
研究性学习可按平均每周1课时的课时量,分散或集中安排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选修课程可以在各学期适当分散安排,鼓励有条件学校在高一年级开始安排。各学校要确保高二全学年和高三学年第一学期,每个学生每周至少有2个课时的选修课程学习时间,其中校本课程每周安排不少于1课时。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孙唯 通讯员 粤教宣
责任编辑:赖柳华 SN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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