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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武汉市的杨女士反映,2010年前后她在某家居卖场的品牌专柜里购买了约12万元的家具,由于身体患病等原因,一直未提货。
今年新房装修完,她拿着收据来到家具城提货,却发现店铺因经营不善已撤柜了。
杨女士介绍,2010至2011年,她分四次在家居卖场的富华神专柜里,购买了全套约12万元的家具,当时没有签合同,只有一张付款单。
后来因为自己生病加上房子拆迁后迟迟没有还建,提货的事情就被耽搁下来。
今年疫情后杨女士拿到新房并装修完毕,她这才想起来要把当初购买的家具给提回来。可店家却说经营不善,已经停摆了。
记者看到,当时的付款清单上盖有家居卖场的发票专用章,银行打款记录也显示购买家具的钱款进了家居卖场的账户。
记者随杨女士来到家居卖场,工作人员看了收据后表示,单子已经十年了,该专柜也早已撤柜,需要到电脑系统里去核实。
一个星期后,家居卖场的工作人员称,查询不到底单。当时的店铺经理和销售人员,也回忆不起来杨女士的这笔业务。
家居卖场表示,由于家居城是代收款,当初的家具款早已打给了家具店,退铺后也进行了结算,当时并没有显示杨女士购买的家具未提货。
律师介绍,像杨女士这种情况一般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限,合同交付期三年内,为合同有效时间。“具体要看合同约定的提货日期,如果杨女士没有合同,最好是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问题。”
来源丨都市现场
值班编辑丨黄秀宁
值班校对丨麦雪莉
值班主任丨唐海波
值班编委丨王 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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