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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技术对服务业的另一重要影响,表现为服务业就业形态调整。共享用工、零工经济的普遍化,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服务业就业形态。
从社会福利角度看,数字技术通过影响服务就业形态,带来效率提升及社会总福利提高,也挑战了既有劳动法律关系,恶化了服务业从业者劳动力市场地位并降低其收入,最终加剧社会收入两极分化。
上海市中心十字路口,外卖骑手经过被助动车撞倒的行人。澎湃新闻记者 周平浪 图
首先,数字技术在服务业部门催生的零工经济和共享就业等新就业形态,正通过提高劳动力市场灵活性、改善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等提升社会总福利,为经济发展释放新动能。
零工经济正日益普遍化。学界关于数字技术对就业影响的共识是,数字技术带来工作来源的远程化、工作安排的灵活化,以及劳动合约的多元化,这三大趋势直接催生了零工经济。
零工经济指,在线平台通过互联网与无数业务组织及个人相连,形成跨空间工作委派模式。由平台撮合供需双方在工作要求、时间空间等多维度达成匹配。网约车、外卖闪送、代驾预约服务等,均属零工经济。目前全球范围内未对零工经济有合适的统计,但从国内外大型零工平台劳动签约数据看,其规模非常庞大。
零工经济有多种增进社会福利机制。譬如,零工平台通过网络规模经济及远程性产生更多工作岗位。再如,它允许从业者根据自身条件与要求,构建最优工作组合(时间与内容安排),从而改善服务生产效率。另外,它也拉近了从业者与消费者的距离。过去,商业价值分配除了生产者与消费者,通常还存在中间商(如经销商);如今,数字平台促进了从业者与消费者直接交易,降低交易成本——尽管信息通信技术也促进了某些实物产品商品链的再中介化。
共享用工与多职业化就业方兴未艾。相比零工经济,共享用工的就业和用工模式更独特新颖。共享用工以短项目、短合同为主,一般由工人所在企业灵活匹配就业者与市场用工需求,在其闲置时配给其他公司的工作岗位,打破全职工作者“单一企业、单向工作委托”的限制。
共享用工可提升效率和增进从业者福利。对企业来说,长期合同员工闲置是成本浪费,但仅招临时工又导致招聘培训成本及员工忠诚度问题。对相对稳定的业务,仅签订短期合同的员工违约风险通常比长期合同员工高。采用共享员工模式,企业将员工“租出去”,可减少长期合同员工非必要的财务支出;对员工来说,工作闲置期时段收入比其他时间低。因此,共享用工给员工选择是否被“租”出去从事其他工作,其效用一定不比没有该选择时低。若员工参与共享用工获得更高收入增加的效用大于休息时间转为工作时间而减少的效用,则总效用增加。
2020年2月,中国新冠疫情严重,餐饮企业云海肴和生鲜冷链企业盒马都遇到经营难题。前者营业额巨降,人工、店面成本不变,导致持续亏损。后者因居民囤粮需求,订单猛增而人手不够。共享用工模式下,两家公司达成协议,由云海肴向盒马“租”出员工,同时解决了难题。在数字技术推动下,未来共享用工的应用场景,可跳出季节性、突发性需求。在不影响本职工作前提下,提供多职业化发展道路,让就业者获得再选择机会。多职业化就业,是数字技术为个人职业发展和人力资本价值化带来的机遇。
有学者把数字技术带来的新就业形态提炼为零工经济、共享用工、创业式就业和自由职业者等4大类、9小类(表2)。随着基于数字技术的进一步创新,新就业形态必将更为种类多样和内涵丰富。
资料来源:张成钢:“就业发展的未来趋势,新就业形态的概念及影响分析”,《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9年第19期,第86-91页
其次,数字技术催生的服务业新就业形态,挑战既有劳动关系和法律规范,导致服务业从业者在劳动力市场的谈判地位被削弱,工资和个人福利受到不利影响。长期看,将加剧社会收入分配两极分化。
数字技术强化了新就业形式下服务业从业者对平台的从属和依赖。一方面,工作的位置属性被极大削弱,导致工作需求大于供给的竞争动态出现,从而使低成本、低能力的工作者处于不利地位,失去议价能力;另一方面,数字技术催生的新就业形态,通常基于互联网平台公司实现。平台公司作用强化后,如何防止其对从业者权利的凌驾甚至侵犯?事实上,这种现象已出现。譬如,不同于巡游出租车司机具有业务上的自主性,网约车司机业务量基本取决于平台基于算法对订单的推送。
基于数字平台的新就业形态,带来了劳动合同关系在法律界定上的挑战。平台用工正给劳动合同关系定义带来难度。Lehdonvirta认为,数字用工平台关键特征是,不断试图最小化劳资关系的外部稳定规制成本。要了解如何最小化稳定劳资关系投入,先要确认数字用工平台中劳动关系的内容。常见的劳动合同关系有两种,一是正式雇佣(employed),该模式下,员工需完成规定时长的工作,企业需为雇佣者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障金、医保等,企业与雇员存在责任连带;二是独立承包者(Contractors),公司对这些承包者来说更像中介商,承包者从公司挑选并完成某项业务,收益分成。这种劳动合同关系的典型代表,是保险公司和其销售人员。这种模式下,企业没有为承包者支付工资的义务,也没有责任共担机制。
经验上看,数字平台雇员处于两者之间。员工不需完全按平台指引,其对工作有充分的选择权,但在责任、业务选择、完成进度监控与效果反馈,决定收益分成大小方面,数字平台通常起“公司”而非“中介”作用。
不确定的劳动合同关系,给了用工平台法律套利空间——即便平台给予雇员正常考核并手握议价定责权力,章程上仍将雇员定义为独立承包商。这促使部分正规行业向非正规改变,从而规避正规劳务关系下需由公司缴纳社会保障的义务。这些操作将导致平台公司形成对接受规制要求企业的不公平竞争,最终使更多企业倾向于模糊的员工待遇。
另外,数字用工平台下,劳动者的福利待遇在合同法中难以裁定。2016年,超过40万名优步司机对优步平台提起诉讼,要求给予自身员工身份并要求赔偿劳工法下的最低工资与加班费。该诉讼基本以司机胜诉告终,法院判定该情形为正式雇佣的劳动关系,并要求优步公司赔偿。但截止目前,尚未有对网络平台用工的福利的法律标准,反而平台公司可根据供需与市场环境更改收益分成,将更多风险转给工人。且除工资外,平台工无法享受如正式雇员的社会保障金、补充医保与退休金。
数字技术对上述劳动法律关系的挑战,对新就业形态的服务业从业者不利。表现为从业者与平台发包者的谈判地位严重不对等,从业者不得不长期面临工资水平被压制。数字技术能提升经济效率和增进社会总福利水平。但从分配看,总福利水平增加部分,主要由数字平台所有者攫取,服务业从业者只能获得其中较少部分,甚至完全享受不到。当数字技术毁灭制造业低端岗位的替代效应较大,而创造低端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就业岗位的还原效应较小时,不公平将更严重。
启示与对策建议
年初新冠疫情,受人员流动管控影响,国内许多加工制造业企业,春节后工人无法及时到岗,普遍复工复产难。从降低经营风险角度出发,其不少加速采用自动化技术,导致更多制造业岗位丧失。不少劳动者将不得不从制造业部门流出,转向服务业部门寻求就业机会。数字技术在服务业部门创造就业岗位的还原效应尚未明显提升,制造业部门流出的劳动力必将给低端服务业部门就业带来更大压力,恶化服务业数字平台和从业者之间不对等的谈判关系,给收入分配格局投下两极分化加快的阴影。
基于上述分析,为更好地抓住数字技术对中国服务业就业的潜在机遇,并应对其可能的问题,当前应考虑采取以下对策。
第一、鼓励服务业多模式多业态就业,增强数字技术在服务业部门的就业还原效应,缓解数字技术对总就业的冲击。
数字技术革命加快背景下,短期内,其对制造业就业的消灭作用可能大过对服务业就业的创造作用。而新冠疫情导致制造业部门从事低附加值工作的劳动者未来面临更大失业可能。政府应充分利用数字技术带动的零工经济、共享用工等,为弱势的、低技术人群提供更大就业保障。
图2 美国“千禧一代”零工收入占比 数据来源:Deloitte Insights, Decoding millennials in the gig economy
美国发展零工经济的过程也值得借鉴。美国1970-1980年的零工经济就业份额占比增加,这与当时大环境相关:修订劳动法,经济增速放缓,失业率上升。经济下行时,企业担心经济波动影响增加裁员时的法律成本,因此更多采用临时工。2000年后,随着互联网繁荣破灭,高失业率和工资增长进一步放缓,拉大了美国内部劳动力市场和外部零工市场的劳动力雇佣成本差距,工人失去议价能力,促进零工经济爆发,导致出现“千禧一代”零工收入占比大幅提升(图2)。尽管是美国经济衰退的产物,但零工经济很大程度上补充了就业不足,避免经济“硬着陆”。中国经济增速放缓之际,不仅要抓高端服务业人才,保证技术进步,也应考虑大量低收入人群就业,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加大数字技术投入,联动更多有就业保障的社会总需求。
第二、改善教育和培训、鼓励创业,实施必要的收入再分配政策、减轻收入两极分化效应。
随着数字技术进步,高端服务业的从业要求愈高,低端服务业的从业要求愈低,不同技术水平的群体的技能溢价将扩大,从而拉大收入差距。这通过就业结构体现。根据相关调查,中国零工经济存在明显的低学历化,县域零工经济从业者中初中以下学历者占比超过70%(图3)。政府要密切关注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可能带来的社会不稳定和阶层对立等问题,避免社会矛盾激化。一旦社会意识形态更激进,民粹主义占上风,难免影响经济政策稳定和经济长远发展。
具体而言,可关注教育培养、创业引导、财税工具等方面。教育方面,政府可考虑增加高等教育在高科技领域的投入,增加社会机构从业人员相关技术的培训,让更多人成为高技能者,而非从事简单重复劳动。创造性思维能力、大框架模式识别和复杂性沟通在认知领域仍是人类相对机器的优势,因此改革教育模式,突出培养创造性思维和框架性思维将更重要。创业方面,日前我国发文鼓励科研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职创业,将科研院所大量科研人员推入市场。这将增强市场技术竞争强度,也将随新兴创业公司设立不断增添就业岗位。财税方面,政府可用税收工具进行二次分配,减缓技术溢价拉大带来的收入两极分化。
图3 我国县域居民零工从业者学历分布 数据来源:58同城、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县域治理研究中心,《2019中国县域零工经济调查报告》
第三,加快劳动合同法修订,改善服务业就业。
数字技术下,劳动合同关系的核心矛盾是确定平台与从业者的雇佣关系。本文认为,可考虑将平台用工纳入正式雇佣,但要界定平台从业者的特殊工种。尽管数字平台从业者可自主选择业务,但平台对业务过程有更大操控力。例如,外卖员、网约车有GPS随时定位,能统计时间,也能观测其是否延迟、误工。APP还可监测顾客反馈,本质与正式雇员无二。法律层面,可规定零工的有效工作时间,有效时间达标都应归为正式雇佣关系。此外,劳动合同法修订对零工调整和基本权责事项更应谨慎。若降低对零工从业者最低工资保护,可能恶化阶层剥削;若降低工商赔偿,可能增加从业者主观道德风险;若给予从业者太少权利,可能平台声称雇员是独立承包者从而降低刑事成本。
如何处理从业者与平台公司之间由地位不对等产生的业务分配歧视,甚至收入分配不公平?一个重要条件是,确保同一行业中多平台竞争,并允许从业者可归属多平台。如零工经济的每个应用场景下均有数个数字平台运营,按寡头垄断模型,消费者与服务提供者使用平台的个数越多,供给侧闲置率就越低,平台间充分市场竞争不但会使对消费者的服务成本降至最低,也会极大遏制平台对从业者滥用垄断地位。
最后,服务业发展需要更完善的法治环境,各级政府应加快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品无形且非同质化,很难事先有公认评价标准;事后评价服务品质,同样存在交易双方认知差异以及第三方验证的困难。人们往往把服务品归于信任品范畴,即需签订各种复杂合约,并依靠有效的合约实施机制建立信任关系。换言之,服务业属典型“合约密集型行业”。另外,服务业投入和产出包括大量无形知识产品,如技术、创意和理念,无需空间转移就可被他人窃取。服务提供和使用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格外重要。笔者最近的经验研究也证明,中国法治环境越好的城市,服务业发展越充分。总之,未来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或生活性服务业,提升数字技术的就业创造能力,提高中国经济总体效率与活力,离开良好的法治环境将难以想象。
(作者赵昱名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黄少卿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本文进行了删节编辑,全文将于《探索与争鸣》杂志第11期刊发,该期杂志将进行“数字经济与用工模式”专题讨论,敬请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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