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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手街拍一段视频上传至抖音平台、再编造苦情故事博取关注,浙江女子华某因侵犯他人名誉被起诉,日前经法院调解,她需在抖音上道歉三天,赔偿原告1.5万元精神损害抚恤金。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8月17日从浙江丽水市松阳县法院获悉,2020年5月,原告刘某带着两个4岁的双胞胎女儿到医院为家人领取中药。期间,被告华某在刘某及两个孩子知情的情况下,拍下了刘某手提中药并牵着两个孩子离开医院的一段视频。
后华某将视频上传至抖音平台、并编造了一段文字——“哥嫂因车祸去世留下年幼的侄子,姑姑想收养孩子,丈夫不同意,姑姑选择离婚也要把孩子带大,划到的给伟大的姑姑点赞”,以此博取网友的关注。
本文图均为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图
刘某在第二天中午获知此事,她在抖音上私信华某要求删除该视频。但华某不顾刘某抗议,仍继续放任该视频在自己的抖音账号上获取点赞和关注。
随后刘某报警,在接到公安机关的预传唤时,华某才将该视频删除。截至删除时,该视频已获点赞数67.9万个,留言条数达2.2万条,被转发291条。
刘某认为华某捏造事实,给自己一家造成了严重困扰,遂向松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华某出具道歉信并在抖音上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华某认为其已经把视频删除,不愿道歉也不愿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名誉权受法律保护,被告华某发布不实言论已经严重侵犯了原告刘某及两个未成年女儿的名誉权,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华某将道歉信在抖音上公布三天,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
达成协议后,被告华某随即在自己的抖音账号上公布道歉信,并当庭兑现赔偿款1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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