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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大学一位非全日制研究生张强(化名)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反映,广西苍梧县政府官网8月下旬曾发布《苍梧县2020年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告》(简称招聘公告),其中提到全日制学历可优先非全日制学历进入面试。9月9日,苍梧县招聘国有企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该公告表述参考了其他招聘公告,实际操作中,只要符合岗位需求,并不会因为“非全日制学历”拒绝应聘者进入面试。
上述招聘公告显示:“根据我县属国有企业发展需要,依照《苍梧县国有企业人员聘用办法(试行)》(苍办办〔2017〕5号)文件精神及县属国有企业用人需求,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招聘公告所附的《2020年苍梧县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计划表》显示,此次招聘岗位共42个,学历要求均为“大专及以上”,同时设有专业需求。此外,部分岗位要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和工作经验。
澎湃新闻注意到,招聘公告在确定面试人选范围时介绍:由招聘企业与应聘者“双向选择”洽谈择优遴选后,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原则上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达到1:3比例的,由招聘企业提出申请,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岗位招聘名额或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超过1:3比例的,按照以下条件进入面试范围:1.学历高者优先(全日制学历优先于非全日制学历);2.职称高者优先;3.学历相同的,有行业专业工作岗位经验者优先。
张强称,看到“全日制学历优先于非全日制学历”的表述感到很惊诧,这等于变相认定非全日制与全日制学历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违背了平等原则”。
2016年9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五条指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针对近期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遭歧视问题,教育部相关负责人9月4日回应澎湃新闻时再次明确指出,“2019年12月,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已明确用人单位应为不同教育形式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落户机会。”
就张强提出的招聘公告涉嫌学历歧视一事,澎湃新闻与苍梧县招聘国有企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取得联系。该领导小组工作人员表示,当初在撰写招聘公告时参考了其他招聘公告,由此才造成“误解”。
“我们没有歧视的意思,学历只是在面试结束后作为一个参考,最终并不一定完全按照这个条件来限定。”该工作人员称,只要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及应聘条件符合计划表中列举的要求,就不会在报名环节设置障碍,通常都会进入面试环节。目前有应聘者只是函授学历,也可进入面试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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