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修订拟明确冒名顶替入学法律责任:已成公职人员的开除
@新华视点 消息,针对社会关切,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教育法修正草案拟进一步明确冒名顶替入学相关行为的法律责任。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等欺骗手段,冒用他人姓名和入学资格顶替入学的,或将被撤销入学资格并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至三年;已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的将被撤销;已经成为公职人员的,将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原题为《教育法修订拟明确冒名顶替入学法律责任》) 必须入刑 倒查责,必追责,责必严,严则防。 就该直接按犯罪处置! 早就该了 必须判刑,而且要重判! 请问,本顶替的人怎么补偿?谁来为他们负责? 只要冒用就应该是构成犯罪 对冒名顶替者应当严惩! 不用负刑事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