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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记者 裴剑飞)日前,交通运输部官网发布《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要求与火车站、长途客运站、机场等相衔接的车站,应为安检互认提供便利,以减少重复安检,提高通行效率。
截至去年底已有35个城市开通运营轨道交通
《管理办法》包括基础管理、客运组织、客运服务、乘客行为规范、服务监督与提升等内容。《管理办法》自2020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在客运组织方面,《管理办法》提出,车站应根据本站客流流线组织乘客进出站、换乘。因新线开通、车站客流变化、车站设施设备布局改变、枢纽站衔接等,需要对客流流线进行调整的,应对车站整体客流流线、人员疏散进行统筹论证,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估。
车站客流流线设置、设施设备布局等应综合考虑反恐防范、安检、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需要。与火车站、长途客运站、机场等相衔接的车站,提供的安检场地应为安检互认提供便利,以减少重复安检,提高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交通运输部表示,近年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发展。截至2018年年底,共有24个省份(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的35个城市开通运营轨道交通,运营线路171条,运营里程5295公里,2018年城市轨道交通客运量约212.8亿人次。从国家层面出台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的管理制度,对于推动提高城市交通服务质量,提升广大乘客出行满意度、获得感,具有重要作用。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应统一标志标识
此外,《管理办法》提出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应统一标志标识。车站醒目位置应张贴本站首末班车时间、周边公交换乘信息、无障碍设施指引、车站疏散示意图,以及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等。出入口、站内指示和导向标志应清晰、醒目、连续、规范。车站控制室、设备房、轨行区等区域应设置醒目的禁行标志,应急装置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运营单位应根据车站规模、客流特点、设备设施布局、岗位设置等,制定工作日、节假日、重要活动以及突发事件的车站客运组织方案与应急预案,换乘站还应制定共管换乘站协同客运组织方案与应急预案,做到“一站一方案”,并根据车站实际客流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
车站工作人员应对车站出入口、站厅、站台、通道等公共区域进行巡视,检查应急设施、乘客信息系统、自动售检票设备、标志标识、照明设施、电扶梯、站台门、站台候车椅状态,巡视频率不应低于每3小时一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遇客流高峰、恶劣天气、重大活动等情况,应根据需要增加巡视次数。
同时,《管理办法》明确,具备条件的车站应设置无障碍卫生间、婴儿护理台、儿童洗手盆等服务设施,宜开辟母婴室,设置自动取款机、自动售货机等便民服务设备。
新京报记者 裴剑飞
编辑 白爽 校对 李项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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