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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网站6月16日消息,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推进海事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意见。称为加快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交通强国建设纲要》部署要求,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水上交通安全治理协同发展,更好地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深化粤港澳大湾区海事协同合作机制。
建立健全粤港澳海事合作机制。坚持协同发展理念,推动与港澳海事管理机构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健全粤港澳海事协同合作机制,依托粤港澳三地政府高层对话机制,全面协调大湾区海事管理事务。
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多元文化交流。发挥粤港澳地域相近、文脉相亲的优势,创新人文交流方式,丰富文化交流内容,围绕海洋、航海与海事主题,通过论坛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促进以中华传统优秀文化为主流的岭南文化、航海文化、海事文化等多元文化交流融汇,提高大湾区海事的社会关注度与影响力。协同港澳海事管理机构举办大湾区海事节,结合中国航海日、香港海运周、澳门海事及水务局日、广州海事展、深圳游艇展等活动,增强大湾区航运、海事业界与社会互动。支持开展大湾区青少年海事夏令营等活动,加强青少年海洋海事文化交流。
依法共享粤港澳海事管理信息。协同港澳海事管理机构建立船舶监管信息通报制度,推动船舶监管数据依法互联互通。推动非公约船舶安全检查等海事管理数据交互共享,逐步提升海事数据服务与融合支撑能力。推进完善实施《珠江口水域VTS数据共享合作计划》,实现粤港澳大湾区VTS系统合作由单一系统独立运作提升至多个系统共同运作,提升VTS交通组织管理和整体服务能力与水平。探索共建统一标准、分布式、多元化的航海保障数据中心。加快船舶证书电子化进程,加快中国籍船员证书电子化进程,提高船舶通行效率。共同推进澳门海域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服务澳门海洋经济发展。
推动粤港澳海事管理和技术标准协同互认。加强粤港澳海事执法交流,加强粤港澳海事管理技术标准协同互认的研究。积极推动大鹏湾水域引航员资质互认和一次引航。加强粤港澳海事管理机构合作交流,对于适用公约船舶,逐步统一执法管理裁量尺度,加强履约合作,提升大湾区海事履约能力。协同港澳建立健全来往港澳航行非公约船舶安全检查合作机制,推动安全检查规则和标准协同一致。
(原题为:《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海事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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