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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特区报
1996年出生的刘某某之前在浙江杭州某本科院校念大学,并在大学里认识了同龄男生吕某某。两人恋爱两年后,搬离学生宿舍到校外租房住。在出租房里,他们会一起浏览一些色情网站,也会自己拍一些“小视频”。
吕某某回忆,他在浏览别人微博时,看到很多人在微博上发布一些暴露诱人的照片和文字广告赚了不少钱。
“之后,我就和女朋友商量着也拍摄一些淫秽视频和图片来吸引他人购买,赚点生活费。”
刚开始,这对小情侣在微博、推特等社交平台发布推广“自制视频”。在收取客户“投食费”后,添加QQ或微信好友,并发送价目表给客户。客户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向其购买淫秽视频、图片及穿着过的内衣。
2019年6月,两人大学毕业。毕业后,吕某某还在某知名互联网企业实习过,但是或许是拍摄“黄色视频”来钱太容易,他们没有选择脚踏实地好好工作赚钱。两人仅工作不到半年就先后辞职,在家中专职拍摄、出售淫秽物品用于牟利。
经审查,2018年5月至2020年4月期间,刘某某与吕某某通过出售淫秽物品、视频及图片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53万余元。承办浙江丽水莲都区检察官介绍,该案属情节特别严重,刘某某与吕某某或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通过拍摄小视频,我们买了车、买了房。在金钱的诱惑下,我们不安于朝九晚五的稳定工作,仅仅赚那几块工资,一步步走入歧途。本来,我们或许可以像我们的同学一样,通过自己的双手奋斗出很好的未来,但是如今只能在牢里反思了。”
对于自己所犯的错,刘某某懊悔不已。
检察官提醒
拍摄、出售淫秽视频对自身隐私及名誉有着极大的负面影响。作为年轻人应该自重,通过合法的渠道及个人的努力去获得劳动报酬,切勿因害怕辛苦、劳动报酬太低等原因去触犯法律的底线,断送自己的前途。
来源:浙青网、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检察院(封面图为配图 图文无关)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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