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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85”后女子覃琴(化名)谎称父母的公司有上千万纠纷案需要请律师,在取得律师赵某某的信任后,覃琴以各种理由骗取赵某某共计107万余元。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建议判处覃琴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8万元。
大渡口区检察院作出的起诉书显示,经依法审查查明:2015年底,覃琴经网友胡某某介绍,结识了从事律师工作的赵某某。覃琴向赵某某谎称自己叫“杨贝贝”,其父母经营大生意,父母的公司有上千万纠纷案需要请律师,赵某某意欲接此业务。之后,双方一直保持电话和微信联系,覃琴取得了赵某某的信任。
2016年2月至2020年7月,覃琴编造了“杨贝贝”母亲病重、去世,以及家人争夺财产、“杨贝贝”生病等借口,同时在其微信中假冒“杨贝贝”弟弟“杨杰”、“杨贝贝”弟弟同学“徐鑫”、母亲朋友“唐阿姨”等人与赵某某聊天并编造各种借口,以骗取赵某某的钱财。赵某某通过微信向被告人覃琴转账共计人民币1079757.43元。覃琴将所骗赃款用于日常开支。
因涉嫌诈骗罪,覃琴于2020年9月3日被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分局刑事拘留。
大渡口区检察院认为,覃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覃琴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覃琴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判处覃琴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八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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