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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侵犯著作权,“我的小书屋”网站创建者获刑一年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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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22 21:3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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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向公众传播731部未经出版社授权的电子书籍作品并非法获利7万余元,电子书网站“我的小书屋”创建者尹基伟已于日前获刑。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2020年6月3日公布的《尹基伟侵犯著作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判决书”)显示,2019年8月16日,尹基伟因涉嫌犯侵犯著作权罪于被诸暨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于2019年9月20日被依法逮捕。2020年5月22日,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开始,尹基伟以每月40美元的价格租用美国网络服务器,建立电子书网站“我的小书屋”(网址:http://mebook.cc,备用网址http://shuwu.mobi/)后,未经许可在该网站上提供百度网盘、天翼云盘等云盘链接、密码供读者下载已出版的电子书籍作品,提高网站浏览、点击量,并以读者打赏、投放广告等方式营利,共计非法获利7万余元。

经浙江省版权局版权处鉴定,“我的小书屋”向公众传播的作品中有731部作品未经相关出版社授权。

诸暨市人民法院认为,尹基伟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传播他人作品731部,违法所得7万余元,数额较大,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尹基伟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已退缴违法所得,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从宽处罚。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采纳。辩护人提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从轻处罚辩护意见酌情予以采纳。

诸暨市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尹基伟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二、被告人尹基伟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70000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三、扣押的电脑硬盘8只,ipad1台,u盘4只,手机4部,硬盘底座1个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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