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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杭州市检察院依法对潘某某、钱某某、王某某、周某某、贾某某以组织卖淫罪,对万某、韦某某、邵某某以协助组织卖淫罪提起公诉。该案系公安部督办案件。
经依法审查查明,为牟取非法利益,潘某某于 2016 年设立 " 天上人间 " 招嫖网站,伙同周某某、贾某某等人,通过线上发布广告、线下联系等方式在中国境内招募卖淫女,帮助办理签证、提供租房、代理挂网、提供卖淫用品、查询嫖客手机号码等方式,为卖淫女到新加坡卖淫提供 " 一条龙 " 服务。同时,在网站上对卖淫活动进行管理,形成了以 " 天上人间 " 招嫖网站为依托,由网主、网站管理人员、办理签证人员、提供租房人员、代理挂网人员、卖淫女等组成的跨境组织卖淫集团,以收取卖淫女 " 挂网费 " 等名目非法获利。其中,潘某某作为集团首要分子,仅在 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2 月期间,在 " 天上人间 " 网站挂网招嫖的卖淫女多达 3250 人,以收取 " 挂网费 " 等名目非法获利人民币 450 余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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