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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政府网《督查回声》栏目11月9日通报,河北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违反工作程序,擅自增加限批环节,令当地群众办理房地产经纪公司注册业务时受阻,时任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因此被党内警告。
此前,有市民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定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注册窗口不能办理房地产交易类的营业执照,窗口工作人员称需相关领导签字,否则不予办理。
国办督查室收到留言后,经初步核实,第一时间转河北省政府核查办理。河北省政府办公厅接到国办督查室转办通知后,由省政府督查室组织力量赴定州市进行暗访核查。经认真核查发现,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通报称,2019年1月,时任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以“省委巡视组指出定州市房地产中介市场一房多卖问题突出”“需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经营秩序”为由,提出从2019年开始对房地产经纪类公司注册采取审慎审批原则,该类企业的注册需自己把关后才能办理。
在实际工作中,定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注册窗口工作人员对前来咨询办理房地产经纪类企业注册的群众,确实存在答复“该类企业属于管控行业,需要局领导同意”的情况。通报指出,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违反工作程序,擅自增加限批环节的做法,不符合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增加了企业不合理负担。
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河北省政府责成定州市政府认真反思,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定州市政府已责成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放开房地产经纪类企业注册,相关业务可在定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窗口办理;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审批工作中擅自增加限批环节的行为在全市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要求各职能部门对所有涉企审批事项开展自查,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认真纠正任性用权、随意决策、违规增加前置条件等问题。定州市纪委监委经调查,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局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分管相关业务的副局长诫勉谈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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