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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为深入贯彻《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 " 示范区 ")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在改革集成、资金投入、项目安排、资源配置等方面加快形成政策合力,率先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率先探索从区域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支持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制定若干政策措施。择其中重点做解读:
十、打造教育协同发展试验区。争取高水平大学在示范区设立分校区、联合大学和研究机构,并开设优势学科、专业。支持优质教育集团在示范区办学或者合作办学,对落户在示范区的高校、中小学校在开办条件和运行保障上给予支持。支持打造职业教育高地,结合示范区产业特点建设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产教融合示范区。探索跨省职业教育 " 中高贯通 "" 中本贯通 "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支持依托现有资源,建立长三角一体化师资培训中心。(责任单位:两省一市教育部门)
解读:《总体方案》第 9 条提出增加多层次、高水平的教育资源供给,布局建设一批重点项目。2019 年召开的第十一届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会议上,一市三省教育部门共同签署了《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近期工作要点 ( 2019-2020 年 ) 》,明确到 2020 年长三角教育将率先在高教、基教、职教、师资、教育规划等若干领域进一步加强协同,实现重点突破。在此背景下,该条一是明确支持高水平大学在示范区设立分校、开办联合大学,以及优质教育集团在示范区办学或者合作办学。针对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对异地校区办学持审慎态度,原则上不审批设立新的异地校区的现实情况,示范区将积极同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二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2019 年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要进一步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推动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到 2022 年建设 50 所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 150 个骨干专业(群);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推动建设 300 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示范区的发展需要大量高素质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支持示范区打造职业教育高地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三是探索跨省中高贯通、中本贯通,一方面可以为上海高职院校提供外省市生源,更重要的是促进上海的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在示范区共享,整体提升高端技能人才水平,保障示范区发展。四是支持建立长三角一体化师资培训中心,推进校长、教师一体化联动培训。
十一、推动继续教育资源共享。在示范区内实行继续教育学时(分)互认、证书互认。对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项目,可突破参训对象地域限制。聚焦示范区内重点产业,共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并积极申报国家级基地。(责任单位:两省一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解读:《总体方案》第 22 条提出推行人才资质互认共享。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外国人工作许可证跨区域同行业认证、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人员资质互认等互认互准制度。该条聚焦继续教育资源共享,一是明确在示范区内实行继续教育学时(分)互认、证书互认。二是打破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项目的地域限制,让示范区内省级专技人才平等享有优质知识更新培训的机会。三是通过共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并积极申报国家级基地,辐射示范区重点行业企业,提供技能人才培训服务。
十二、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整合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实施公共应急和传染病联防联控,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鼓励省(市)级三甲医院在示范区建立分院或者特色专科,与示范区内医院建立结对支持机制,打造长三角医疗培训一体化平台。支持示范区内符合标准的医院创建三甲。支持境外医疗机构、境外医师在示范区办医、行医。推广影像资料、检验报告互认。(责任单位:两省一市卫生健康部门)
解读:《总体方案》第 9 条提出要促进医师跨区域多点执业,合作共建医疗联合体,第 27 条提出探索组建跨区域医疗联合体,建立居民就医绿色通道。当前,示范区高水平医疗资源比较短缺,医疗服务能级不够高,两区一县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相差较大。在此背景下,该条提出:一是整合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实施公共应急和传染病联防联控。面对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两区一县积极采取措施,建立区域防控和复工复产 6 项联防联控机制,收效明显,下一步将继续巩固深化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制度。二是依托高水平医疗机构,推进医疗资源联动共享,探索建立医联体,优化医疗资源布局,促进医疗服务均质化。三是支持包括外资在内的社会资本在示范区设立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支持境外医师在示范区行医。四是推广影像资料、检验报告互认,节约医疗资源,减轻患者负担。
十三、探索推进医保目录、医保服务一体化。在示范区内注重打破区域限制,重点推进医疗资源互补、医保信息互通、医保标准互认、业务经办互认、监管检查联合。完善医保异地结算机制,在示范区内全面实现异地就医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责任单位:两省一市医疗保障部门)
解读:《总体方案》第 27 条提出探索区域公共服务便捷共享的制度安排。实行不受行政区划和户籍身份限制的公共服务政策。推进实施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逐步实现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统一。完善医保异地结算机制,开展异地就医急诊、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当前,两区一县在医疗、医保、公共卫生等医疗卫生制度方面尚有较多差异,与此配套的一些政策,比如财政补助、服务价格、药品目录、信息化、人才培养等也不尽相同,医疗卫生领域的一体化需要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该条本着实事求是、先易后难的推进方式,对《总体方案》的要求加以细化和落实。
栏目主编:孔令君 本文作者:孔令君 文字编辑:孔令君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雍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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