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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以应对疫情对就业市场带来的冲击。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7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7%,其中25-59岁人口调查失业率为5.0%,下降0.2个百分点;但青年人口调查失业率有所上升。1-7月份全国城镇新增就业671万人,与上年同期相比少增196万人。
这说明,尽管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经济运行呈现复苏加快、回升向好态势,但随着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的蔓延,疫情对中国就业市场的冲击周期还将会进一步拉长。长三角地区作为吸纳劳动力的重要阵地,疫情对该区域的就业冲击也十分明显。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会之基,如何在疫情全球化和长期化局势下,提前做好预防失业应对措施,对稳定地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新冠疫情对长三角就业市场的冲击
短期内劳动力市场需求减少,周期性失业明显。经济发展对就业率的影响最为直接。根据经典的奥肯定律,地区GDP每下降2%,失业率会提高约1%,反之亦然。
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上半年经济数据来看,新冠疫情对长三角地区经济运行仍存在一定的冲击。以上海为例,1-6月份地区生产总值为17356.80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6%。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上半年经济回暖势头明显,三省份均实现了正增长,增长幅度分别为0.9%、0.5%和0.7%,但相比去年同期,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就业水平取决于生产总值,经济发展的放缓直接反映在劳动力市场需求的相应减少。
从二季度亏损企业总数等统计数据来看(详见表1),因外部冲击造成的经济疲软,长三角地区各省份的平均用工人数均有大幅下降。其中,上海的就业市场受疫情冲击最为显著,第二季度用工人数下降幅度均明显高于长三角其它地区。此外,二季度长三角各省份的企业利润总额虽有所改善,但4-6月份仍处于负增长。综合宏观经济指标,无论是现有的用工需求,还是未来的企业投资需求,长三角各地区均处于就业需求不足状态。这需要地方政府继续采取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扩大经济总需求,以应对周期性失业的严峻挑战。
就业市场面临摩擦性失业和结构性失业的双重压力。一方面,为了有效控制疫情反复,全国各城市实行人员流动合理引导与管制,劳动力跨区域供给和需求信息之间不能及时匹配,导致摩擦性失业在短期内存在;另一方面,疫情对经济的冲击会直接反映在产业就业结构上。各地区产业结构不同,对劳动力就业吸纳能力亦存在差异。疫情通过影响地区产业结构变化,对劳动力市场中的结构性失业产生影响。由于中国流动人口规模庞大,就业稳定性低,受疫情影响最为直接,因此笔者重点对长三角城市群27个核心城市流动人口群体的就业产业分布特征进行了归纳分析(详见表2)。
根据国家卫计委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CMDS)最新公布的2017年度数据,江苏省和浙江省第二产业对流动人口的就业吸纳能力最强。江苏省在制造业方面具有传统优势,使二产成为吸纳流动人口最主要的产业。浙江省由于民营经济发达,在电子高新产业、服装饰品轻工业等方面为流动人口创造了更多的劳动岗位。而上海市和安徽省流动人口就业比重最高的为第三产业,其中安徽省三产就业比重尤为突出,达到64.54%。安徽省近年来第三产业市场主体规模不断扩大,成为吸纳就业人员的主要力量。此次疫情对长三角各地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就业市场均产生显著的冲击,其中上海市第二产业的劳动力就业压力尤为严峻。以上海为例,1-6月份第二产业增加值下降幅度尤其明显,约为8.2%。而从事第二产业的流动人口比重高达47.72%,这意味着流动人口中将有相当比重的就业群体受到疫情的直接冲击。而对于江苏省和浙江省,疫情对第二产业的综合影响较小,两省份二产增加值降幅分别为0.2%和2%。
数据来源:根据国家卫计委公布的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和省统计局官网数据整理。
此外,疫情对就业的影响还存在行业差异。根据上海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数据,就业受疫 情影响比较严重的行业包括住宿和餐饮业(同期增长-31.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同期增长-1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同期增长-11.6%),批发和零售业(同期增长-9.4%),制造业(同期增长-8.4%)等,而这些行业都是外来流动人口就业比重较高的领域(详见表3)。
根据2019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上海外来常住人口977.71万人,笔者依据上述数据、该年度4.3%的登记失业率,以及结合各行业经济增长率和流动人口行业就业比重进行估算得出,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就业人数受疫情冲击最为严重,两大行业在吸纳流动人口就业总量上分别减少约20.61万人和20.03万人;其次为批发零售业,约11.80万流动人口的就业受到直接冲击;受疫情冲击比较明显的行业还有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
除这些受冲击行业外,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代表的行业,在疫情期反而被催生出更多线上经济的就业需求,如上海2020年上半年该行业同期增长比例约为13.5%。随着国内复工复产的有序推进,国内制造业产能和生活服务业逐渐恢复,结构性失业将会逐渐缓解。但与此同时,制造业出口及相关产业链条也吸纳了大量流动人口就业。全球疫情蔓延和疫情的常态化,使很多长三角外贸制造业企业直接受到海外市场需求萎缩的影响。由于流动人口群体总量规模大、流动范围广泛,如何有效引导该群体合理就业,直接关系到长三角各城市的健康稳定和有序发展。
促进长三角地区稳定就业的对策建议
针对疫情对就业市场的冲击,笔者认为未来长三角地区在稳就业方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积极搭建长三角地区就业信息动态反馈机制,减少摩擦性失业问题。解决就业问题需要发挥就业信息渠道的主体作用,长三角各省市可以统筹建立劳动力市场就业信息收集处理和反馈跟踪机制,以全面了解掌握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的就业状态,确保为其提供精准就业服务。当地政府可以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方式,完善就业信息网,为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搭建好就业公布信息平台;同时要不断优化线上就业指导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咨询服务。随着长三角各省份疫情防控措施的统筹实施,疏通用人单位和劳动个体之间就业信息沟通渠道,会不断减少摩擦性失业,从而提高劳动力的就业率。
二是加强流动人口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稳就业,要辩证看待此次疫情对劳动力市场的冲击。虽然中国短期内面临劳动力市场需求减少的就业压力,但疫情期间,以互联网经济、云服务新业态的发展,给就业市场带来了新的机遇。当然,新用工模式对劳动者岗位技能的要求也在发生变化,江苏、浙江等地可以以此次疫情为契机,加大流动人口在职培训和技能培训力度,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养,以全面促进产业就业结构高度化和合理化。以杭州为例,流入地政府可以针对有当地特色电商产业的需求,鼓励流动人口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如开发“宅经济”岗位、开展对流动人口的电子商务培训和在线服务专业化线上培训。通过有序引导流动人口由线下生产端适当转移到线上物流配送端,以应对疫情后期的替代性就业需求,缓解结构性失业问题。
三是积极探讨加强就业困难群体的托底保障体系。长三角作为吸纳流动人口的主要区域,对因疫情返贫致贫的失业群体要及时采取帮扶措施。各省份可以考虑运用失业保险基金向失业的农民工发放失业补助金,以帮助贫困劳动力尽快返岗就业。此外,针对疫情期间不少中小微企业采用的“共享用工”新用工模式的探索,长三角各地要高度重视由此带来的相关劳动争议问题,如劳务关系的认定、工伤医疗事故的处理等。这需要政府及时出台针对新用工模式的相关劳动保障制度法规,确保劳动者权益,提高就业困难群体的抗风险能力。
(作者宋艳姣系华东师范大学城市发展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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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议事厅”专栏由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现代城市研究中心、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基地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研究中心和澎湃研究所共同发起。解读长三角一体化最新政策,提供一线调研报告,呈现务实政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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