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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女大学生在寝室内饮酒后摔倒抢救无效后离世 家长质疑学校校内售酒
来源:华商网
2020年12月17日,陕西的张先生给二三里资讯打来电话:女儿今年22岁,是吉林省白城师范学院旅游与地理科学系三年级在校学生,12月7日凌晨四五点钟,寝室室友发现我女儿躺在了阳台晾衣服的地方,之后送医抢救无效后离世……
女大学生晚上在宿舍饮酒,次日凌晨摔倒在阳台上失去意识
据张先生介绍,事发前一晚(6日晚上8点多),女儿曾和一名舍友去校园内的超市买了6听易拉罐装啤酒和2瓶RIO酒。
“孩子在寝室内大概喝了两听半的雪花啤酒后,舍友陆续睡觉,她一直在和男友发微信,凌晨时分,舍友听见阳台附近传来干呕声,之后又出现了拍打的声音,最后我家孩子就倒了,倒地声音特别大,舍友都被吵醒,她还对舍友说‘这么晚了还打扰大家……我头疼得厉害’,然后就失去了意识。”
张先生称,事情发生后,女儿舍友迅速拨打了120急救中心电话,并先后拨打了辅导员电话和学生公寓值班电话,均无人接听。之后一位舍友跑步去的公寓值班室,也没有看见老师。
“当120急救车达到学校门口时,医护人员要求打开门栏却遭到拒绝,一位女同学将我女儿从12号公寓的3楼背到8号公寓,之后在一位骑着三轮车路人,据校方称是校内清洁人员,在他的帮助下,才将孩子送到学校门口的救护车上。”
家长接到老师电话:抓紧来医院见孩子最后一面
12月7日早上6点18分,张先生先后接到校方打来的3个电话,得知了女儿的情况,并被告知抢救希望不大,抓紧来医院见孩子最后一面。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张先生同意将女儿转到了长春的医院。
12月7日下午3点57分,张先生一家人赶到长春市吉林大学第一医院,见到了需要借助呼吸机来维持生命的女儿。
12月12日凌晨1点20分,张先生的女儿经过抢救无效后死亡,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给开具了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上面写的死亡原因为小脑出血。
孩子家长:校内售酒、救护车进校遭拒都是孩子离世的因素
张先生一家人认为,女儿身体出现问题后,并没有得到校方第一时间帮助,老师、宿舍值班人员没有及时出现、门卫拒绝救护车进入校内以及超市在校内向学生出售啤酒,与孩子死亡都有很大的原因。
“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白城师范学院《白城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白城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学生在校期间禁止饮酒,但白城师范学院仍在校内向学生售酒,且宿舍允许学生饮酒,是造成孩子死亡的诱因。”张先生的家人告诉二三里资讯,目前,他们以书面的形式,已经向校方递交了两次诉求,第二次要求校方赔偿801151(包括死亡赔偿金645984元、丧葬费36907元、精神损害赔偿10万、车费18260元),但校方只同意做人文援助,共拿10万元,理由是学校没责任,拿钱只是做人文援助,对此,张先生一家人无法接受,所以目前一分钱都没要。
校方老师:需要了解情况,一些信息一定不属实
12月17日,二三里资讯按照家属提供的联系方式,拨打了吉林省白城师范学院学生处马老师的电话,对方表示,需要先了解一下情况,同时有一些信息一定是不属实的,建议与学校宣传部门进行联系,但二三里索要宣传部门电话时,对方并未提供。
张先生的家属介绍,他们一直都是通过马老师与学校进行联系的,校方当时派了5名校方代表在长春见面也是通过马老师进行联系的,与校方其他老师都没有联系。
张先生提供了一份他们根据与校方谈判后整理的内容,里面可以看见校方针对家属质疑所进行的回复,如下:
针对校内出售啤酒、出事后老师以及宿舍管理人员没有及时现身一事,校方代表表示,吉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大学生只在图书馆、教室、实验室不许饮酒。”
对于家长提出的“白城师范学院教育、管理及保护学生责任不到位,导致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后未能第一时间得到急救帮助,而导致学生身亡的后果”校方则表示拒承担责任。
关于为何宿舍值班电话没人接,以及救护车想进校园遭拒一事,校方以“2020年12月7日值班不是学生当时拨打的电话,门卫也不知救护车要接学院学生”为由拒绝承担学院存在延误最佳抢救时机和科学抢救责任。
12月18日,二三里资讯联系了吉林省教育厅,但电话未有接听。
律师:耽误抢救时间,学校可能会有一些责任
吉林济川律师事务所的张纪兴律师表示,作为一名成年的大学生,张先生的女儿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如果是由于自身疾病导致离世的,需要自己承担责任。事发后老师没有及时出现,学校需要承担疏于管理的责任,但与张先生女儿死因并无太大关联。120急救车没能及时进入学校,耽误抢救时间,学校可能会有一些责任。
责任编辑:杜鑫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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