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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日报微信公号1月31日发布《山阳区教育局对第十七中学姚燕燕反映问题进行说明》,全文如下:
一、姚燕燕反映投票界面“只有姓名和出生年月两项”,不属实。
2020年10月15日,十七中在学校会议室采取手机网络程序进行民主测评,投票界面显示内容有4项,分别是“姓名、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聘任时间”,与姚燕燕反映的不一致。
二、姚燕燕反映的“2012年开始参评”,不属实。
根据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姚燕燕2014年9月具备参评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资格,并于当年第一次参评,与其反映的“2012年开始参评”不符。
综合调查组调查反馈情况和近期说明,姚燕燕反映“未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漏字”的问题属实,区教育局已依纪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姚燕燕反映的其他问题与事实不符。第十七中学2020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评(聘)结果合规有效。
作为一名教师,连续在网上投诉举报学校;作为一名教师,与教育局对簿公堂。区教育局对此进行了深刻反思,说明我们的工作确实存在问题,诉求反映渠道还不畅通,对教师的关心关注还有很大差距。
为此,区教育局主动向区委、区政府申请并获得批准,2021年2月5日前,由区纪委监委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组成联合工作组,进驻第十七中学,用3个月的时间,畅通教师诉求反映渠道,解决学校存在问题。
广大网友朋友们,学校是一片净土,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维护校园的琅琅书声与清清书香。
山阳区教育局
2021年1月31日
(原题为:《山阳区教育局对第十七中学姚燕燕反映问题进行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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