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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辽宁大连:本次疫情病毒从冷链码头传播到社区、商场、学校、医院
2021年1月2日0时至24时,大连市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病例已转运至辽宁省集中救治大连中心隔离治疗。截至2021年1月2日24时大连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8例,正在实施医学观察的本地无症状感染者30例。1月3日下午,大连市举行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赵连通报,大连市通过所获得的现场调查证据提示,本次疫情从浩涵劳务公司的搬运工人发病开始,通过一次聚餐和搬家活动,传播到金润花园小区,造成一起家庭聚集性疫情;通过另一名搬运工人传播到金座商厦,造成商厦内的工作人员和顾客的感染,然后通过工作人员和顾客又传播到其家属和密切接触者;通过一次家庭聚会,造成11人的家庭聚集性疫情,又通过聚集性疫情的感染者传播到大连医科大学附属二院门诊,造成包括一名考研学生在内的3人感染。
1.码头工人及后续传播疫情(10例)
12月15日,在对从事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例行定期核酸检测时,刘某(病例1)、王某(病例2)、郭某(病例3)、赵某(病例4)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4人均为浩涵劳务公司搬运工人,之后在对4人密切接触者的排查中发现,工人袁某(病例5)被感染。病例1等4人12月12日曾帮浩涵劳务公司经理张某(病例6)及妻子张某(病例7)搬家,搬家后共同到味味鲜家常菜馆聚餐,导致病例6、病例7、菜馆厨师兼老板张某(病例8)及妻子潘某(病例11)被感染。在对码头相关管控人群筛查检测中,又发现1例与上述病例有关联的码头工作人员李某(病例44)。
2.除上述人员外的传播链分析(65人)
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分子流行病学分析显示,高度怀疑后续传播由码头工人(病例5)通过个人活动传播引发。
12月19日,对病例6所在的金润小区进行全员核酸检测,12月20日报告李某(病例9)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12月20日起,在金普新区15个街道的全员大面积核酸检测结果当中,陆续发现孔某(病例10)、李某(病例12)、栗某(病例13)等阳性病例。经过流调溯源和大数据比对,发现上述病例均与金座商厦有关,均为金座商厦商户或顾客。
自12月20日发现首例涉及金座商厦的病例以来,共报告65例(不包括病例5)与金座商厦有关,其中业主11例、顾客9例、密接等其他人员发病45例。12月20日开始在社区筛查及病例密接中陆续发现,主要集中在12月21日至12月27日内报告。报告发病日期最早的为12月15日,分别为业主金某和顾客刘某。码头工人(病例5)曾于12月11日到过金座商厦二楼卫生间,高度怀疑由码头搬运工人(病例5)通过个人活动传播引发。
在金座商厦相关病例中,有一病例金某(病例35)在未发病时参与11人家庭聚会,造成后期其他10人全部感染。经过流行病学调查发现,金某为金座商厦业主,发病时间为12月15日,为其家庭中发病最早的人员,故判定金某为其家人的感染来源,且其感染来源为金座商厦。同时家庭中成员通过日常接触或环境暴露感染,截至2021年1月2日24时,金某相关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累计33例,其中,确诊病例21例,无症状感染者12例。金某(病例35)的相关病例金某(病例32)、陈某(病例38)、卢某(病例39)、刘某(病例40)和张某(病例43)于12月17日、18日先后到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就诊,造成了宁某(病例19)、王某(病例52)及陈某(病例62)的感染。
综合以上证据,初步判断,此次疫情是以大连港(1.930, -0.01, -0.52%)码头工人搬运外籍货轮上新冠病毒阳性散装货品导致感染为源头,经搬运工人在金座商厦活动,而导致在金座商厦内引发商户和顾客的感染,经过感染商户和顾客引发家庭内传播。从而使疫情病毒从冷链码头传播到社区、商场、学校、医院,并涉及各类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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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逯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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